活動花絮:【微型課程講座】我生而自由,國家要怎麼管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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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型0.1學分】我生而自由,國家要怎麼管我呢?

主講:吳豐維(文化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時間:2023年10月18日(三)14:00-16:00

地點:R3103

撰文/攝影:何雯意



元智大學通識教學部於112年10月18日,邀請了文化大學哲學系副教授吳豐維擔任此次「我生而自由,國家要怎麼管我呢?」講座的主講人。此課程以演講的方式,透過羅爾斯(John Rawls)及諾齊克(Robert Nozick)兩位政治哲學家對於如何建構社會制度的理論,帶領同學了解社會的建構,是由怎樣的意識形態所建立的。以及,分析這些理論的應用將會對社會帶來什麼的利與弊。

吳老師先為同學釐清左右派的觀念,所謂的左右派觀念是由原本的實質性現象再轉換成意識形態的分別。實質性現象即是指法國大革命時期國民議會分為一左一右的座位劃分,在傳統的定義來說,支持自由為主的一方即是右派,而支持平等為主的一方即是左派。但是,弔詭的現象是革命所主張的三大核心價值:平等、自由及博愛,其中的平等與自由在某角度上來看其實是相互衝突的。

那麼,要如何建構一套能讓社會走在有秩序軌道上的規範原則,便是哲學家們極力探究的問題。講者先由羅爾斯的角度出發,這位哲學家認為人要盡量排除自己的偏見與私利,才能規劃出一個公平的基本結構。由此,提出了兩個重要理論分別是原初地位(original position)及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唯有這樣,人們才能建構出對最弱勢的人最有利的基本結構,已達到最大的最小值原則(maximum rule),更趨向平等正義原則。

對諾齊克而言,若是遵循羅爾斯的一套說法,這是一個非中性的概念。他認為在一個非中央分配的自由經濟體制下,應該是以一個人憑什麼持有財富,而不是依據一個人該分配到什麼為考量。因此,他所認為的正義必須符合歷史原則(historical principle)。一個理想的社會必須存在差異性,因為存在差異才會激起人在不同面向上嘗試自我挑戰,而不是縮減人的競爭。透過兩個哲學家的理論,可以知曉平等與自由的不同詮釋,縱使如今學界對此仍爭論不休,但有不同的思想激盪,才能衝撞出更多更好的想法,使社會持續邁向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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