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必修:114學年度(2025 Fall Semester and Spring Sem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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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必修科目表 | ||
(114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2025Fall Semester and Spring Semester) |
113.12.25 一一三學年度第三次教務會議通過
Passed by the 3rd Academic Affairs Meeting, Academic Year 2024, on December 25, 2024
必修 科目別 | 學分數 | 課程說明 |
本國 語文 | 4 | 本國語文課程應修習4學分,分為中文閱讀、思辨與表達(一) 及中文閱讀、思辨與表達(二)。 |
外國 語文 | 10 |
共計 4 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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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 選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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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 課程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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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跨域課程 | 2 |
2. 惟外籍生與工程學院英語學士班、資訊學院英語學士班、人文社會學院英語學士班、電機通訊學院英語學士班學生仍須於四大領域中選課,依各院修課規定辦理。 |
▉ 備註
一、 共同科目中,除通識課程、興趣選項體育課程、大二英語及英語檢定(EL160)外,其餘則安排隨班開課,以利教學內容的統合。
二、 應用外語系的通識外國語文課程,須依應用外語系之共同必修科目表修習。
三、 人文社會學院英語學士班的通識外國語文課程,須依人文社會學院英語學士班的共同必修科目表修習。
四、 通識外語開設之主題式英語課程係依專長、興趣、語文能力等需求設計,其主題式英語課程清單請參照由國際語言文化中心課委會議審查通過的課程資料。
五、 自106學年度起軍訓課程由必修改為選修,軍訓課程,該學分納入當學期修課學分數計算,但不納入畢業總學分計算。